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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定“两类”煤矿井生产能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6   来源:中国矿业报   浏览次数:4930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2020年4月至7月,由各省级安委会牵头,省级煤矿生产能力主管部门会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具体实施,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协同参与,科学确定正常生产的冲击地压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下简称“两类”煤矿)开采强度,重新确定“两类”煤矿的生产能力,并对违规核增产能项目进行清理。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组织对辖区“两类”煤矿中长期采掘接续计划和目前生产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个数以及矿井开拓布局、煤层和工作面开采顺序、采掘工作面布置、采掘工作面推进速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一矿一策、一面一策、一头一策,形成开采强度评估报告。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坚持“只减不增、简化流程、集中从快”的原则,根据“两类”煤矿评估确定的采掘工作面个数和推进速度,对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重新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做到审查一批、确认一批、批复一批、公示一批。各省级煤矿生产能力主管部门要在《关于清查整改违规核增煤矿生产能力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核增产能项目再次进行梳理排查,排查核增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各系统能力核算是否准确,并对排查出的违规核增产能项目进行清理。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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