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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印发2020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7   浏览次数:3271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2020年,全市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系统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立足制造强国、生态文明建设全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工信部2020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加快推进绿色制造,持续提高工业能效和资源利用水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我市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左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工业领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工作

(一)高质量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1. 推进绿色工厂创建。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科技等重点行业,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再创一批市级和国家级绿色工厂。加强动态管理,对绿色工厂示范企业按计划开展“回头看”。

2. 推动绿色园区建设。加强培训指导,开展绿色园区创建,力争再创1-2家绿色园区。

3. 加快绿色产品供给。对照国家绿色产品标准,组织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自评价,推荐申报国家绿色产品。

4. 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以汽车、电器电子、机械等行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开展评价,力争再创一批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5. 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管理,严格落实国家“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研究起草天津市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二)实施绿色改造项目

6.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拓展财政支持渠道,推动出台奖励政策,支持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数据中心、“能效之星”、“能效领跑者”、“  水效领跑者”等试点示范创建,以及绿色制造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配合落实好国家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以及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7. 稳步实施绿色制造专项。组织做好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2019年项目考核和2020年项目申报工作。加强绿色系统集成项目跟踪调度、日常管理和协调服务,组织完成项目中期检查、验收评价等工作。

8. 强化项目储备。围绕工业领域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等方向,储备一批重点项目,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三)强化工业节能

9. 健全制度建设。加快出台《天津市工业节能管理办法》,修订重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推进工业节能管理规范化,指导新形势下工业节能工作。

10. 加强示范引领。组织申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和“能效之星”产品、“能效领跑者”示范。通过“节能服务进企业”、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加快推广国家鼓励的先进节能工艺、技术和装备,将先进节能技术工艺引入工业企业。

11. 开展诊断服务。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工业节能诊断公益服务,扩大诊断成果运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12. 实施工业节能监察。组织实施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计划,对炼油、轮胎、平板玻璃等行业企业实施专项监察,做好节能监察数据汇总、分析和应用。

13. 推动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数据中心现状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开展市级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示范。积极推广国家鼓励的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

(四)加强工业节水

14. 推进工业节水。加强与北京、河北协同联动,开展培训交流,加快国家鼓励的先进工业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推动落实《京津冀工业节水行动计划》,进一步促进工业节水水平提升。

15. 开展示范创建。组织申报国家“水效领跑者”示范企业。推动修订天津市节水型企业考核评分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

(五)推行工业清洁生产

16. 推行工业清洁生产,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

(六)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

17. 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推进钢渣、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认真落实评价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评价管理。落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跑者”行动计划,培育一批行业骨干企业。参与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转型提升计划,进一步促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

18. 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组织企业申报工信部有关行业规范条件,对纳入公告的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再生资源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按照工信部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国家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落实再制造产品认定制度。推动落实国家电子电器和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工作。

19. 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设。联合北京、河北适时更新一批京津冀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项目,加快推动我市试点项目建设。

(七)壮大绿色制造产业

20. 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产业规范条件。组织申报符合工信部《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名单,力争推动一批企业入选国家示范。加强日常管理,促进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大气治理等环保装备制造产业规范发展。

(八)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21. 认真宣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工业燃煤锅炉清零“回头看”,巩固工作成果。认真落实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在技术成熟的重点行业,大力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

(九)加快“十四五”规划研究

22. 深入开展天津市“十四五”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规划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行绿色制造、加快工业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十)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23. 举办全市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会。加强政策宣贯,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围绕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重点领域,总结推广前期工作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征集一批示范案例,组织编制典型材料,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特此通知。

2020年4月8日

津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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