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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将同步实施建筑类涂装环保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0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40306

5月23日,京津冀统一环保标准应用及贯彻大会在保定召开,确定从2017年9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共同制定的《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同步实施。会上,京津冀300多家企业和机构成立了“环雄安绿色健康产业联盟”。

该《标准》是京津冀三地在环保领域发布的首个统一强制性标准,实施后,京津冀区域内各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都将受到严格管控。油漆等高排放的产品将在更多领域被限制使用,水漆等新型环保产品的应用范围和市场份额将得到拓展。同时,三地的工商、质监、住建等部门将牵头制定具体措施,强化对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做好区域内企业的升级改造,帮助更多企业改进生产技术,以达到标准要求,减少这些产品在使用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推动京津冀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附件:《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 3005-2017)于2017年4月12日发布,并将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依据该标准对本市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为做好该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相关部门在标准过渡期内对部分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对标准适用范围、包装标志要求等问题予以解读,以便生产、销售、使用单位深入理解、准确把握标准要求。

附件1:《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标准文本.pdf

附件2:《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内容解读.doc

附件3:《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问与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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