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均按最新修订版本执行);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确定(如所列产业被国家相关产业目录明确为限制、淘汰、禁止等类型产业,其鼓励类属性自然免除)。
本次修订的导向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围绕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挥优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强化创新提高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2020 年本,征求意见稿)
节选
一、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9 年第 29 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 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 2019 年第 27 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如所列产业被国家相关产业目录明确为限制、淘汰、禁止等类型产业,其鼓励类属性自然免除。
重庆市
2. 化工新材料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 锶矿(天青石)等金属矿精深加工;毒重石、岩盐、萤石、重晶石、天青石等非金属矿精深加工;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年生产能力1000 万吨以上机制砂石项目
5. 节能环保材料预制装配式建筑构部件生产
四川省
15. 火力发电、水泥、钢铁等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催化剂及SCR 烟气脱硝设备生产
贵州省
8. “磷—电—化”一体化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18. 粉煤灰储运及利用成套设备制造
云南省
4.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装备制造
8. 绿色建筑材料制造、绿色建材认证推广
10. 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综合利用及装备制造
西藏自治区
28. 新型建材及装配式建筑材料研究、开发和应用
29. 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陕西省
1. 多元素共生矿资源综合利用
5. 百万吨级大型乙烯、芳烃、千万吨级大型炼油等重大煤化工、石油化工、电站用装备关键用泵、控制阀、调节阀的研发及制造
6. 高效微排放燃煤锅炉、高效煤泥复合循环流化床工业蒸汽/热水锅炉、烟气余热锅炉、全自动燃气(油)热水/蒸汽锅炉等锅炉的制造(优于国家标准)
27. 高掺量粉煤灰建材制品生产:粉煤灰70%及以上掺量生产烧结砖、85%及以上掺量生产陶粒制品、25%及以上掺量生产混凝土、30%及以上掺量生产其他建材产品(水泥除外)
33. 进行煤炭分质利用,生产烯烃系、芳烃系及烯烃、芳烃结合产品
35. 无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板(轻质墙板、预涂装饰板、处墙保湿一体板等)体系产品的研发制造36. 国土空间环境污染修复技术研发及装备制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开发及应用
甘肃省
14. 高掺量粉煤灰建材制品生产:粉煤灰70%及以上掺量生产烧结砖、85%及以上掺量生产陶粒制品、25%及以上掺量生产混凝土、30%及以上掺量生产其他建材产品(水泥除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1. 粉煤灰生产新型油田固井减轻剂
41. 年产1000 万吨及以上的超大型机制砂石生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
2. 安全高产高效采煤技术开发利用及煤田火灾防治新技术装备研究与应用
11. 高掺量粉煤灰建材制品生产:粉煤灰70%及以上掺量生产烧结砖、85%及以上掺量生产陶粒制品、25%及以上掺量生产混凝土、30%及以上掺量生产其他建材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7. 新型环保建材、协同处置城市污泥,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的烧结新型墙体及道路用建材,烧结制品制造的部品及部件
内蒙古自治区
11. 300 万吨/年及以上安全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建设与生产,安全高产高效采煤技术开发利用
15. 煤系高岭土替代高铝矾土系列耐火材料产品及其它非金属耐火材料及制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