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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全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10   浏览次数:80616

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的决策部署,聚焦“智造济南”建设,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打造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现就加快建设工业强市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对表“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智造济南”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在经济工作首位,大力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制造业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聚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聚焦制造业优化升级、数字经济引领、服务实体经济三大重点任务,着力培育创新驱动、项目带动、政策促动三大动能,凝心聚力、持之以恒打造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双引擎,巩固提升工业经济的支柱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推动产业和城市能级双提升,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大产业支撑。

二、发展目标

2.发展目标。逐年提升工业对全市经济的基础支撑作用,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30%以上。到2025年,工业营业收入突破万亿元,巩固提升工业基础地位,形成产业结构优、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集约水平高、发展模式新、融合程度深、本质安全水平高、开放层次高的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先进制造业发展能级显著提升。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到2022年,做大做强做优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精品钢与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等四大支柱产业集群,规模总量达到万亿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以上;质量效益显著提升,产业附加值和劳动生产率水平明显提高,盈利能力稳步增强;涉企要素配置效率显著提升,亩产效益行业领先。

——数字经济发展能级显著提升。打造数字先锋城市,到2022年,数字经济占全市GDP比重达到47%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3800亿元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1500亿元以上;加快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步伐,产业数字化水平国内领先;智慧城市与产业发展一体推进水平不断提升,全域智能感知体系、新一代通信网络、城市算力等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国内领先。

——企业发展能级显著提升。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普遍增强,到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千亿元以上企业3家,百亿元以上企业15家,十亿元以上企业100家,过亿元企业800家,每年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4000家以上;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总数达到2000家。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的生动局面。

——绿色发展能级显著提升。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发展,到2022年创建市级以上绿色工厂200家以上,绿色园区(集聚区)15个以上;推动工业绿色化改造,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污染物排放量、用水量明显下降,节能减排主要指标行业领先

三、重点任务

3.聚焦智造济南建设,构筑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坚持存量崛起与增量激活相结合,构筑集聚集群集约、高端高质高效、专业专注专长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一是明晰发展领域,推动产业链式集群发展。围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精品钢与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等四大支柱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信息技术装备、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汽车及零部件、高端数控机床、机器人、精品钢、先进高分子材料、先进晶体材料、抗肿瘤药物、医美抗衰等37个产业链条和40个产业集群。加大产业链垂直整合力度,按照有基础优势、有龙头骨干、有平台载体、有发展空间的要求,着力培育“平台+生态,龙头+配套,承接+转型”的产业发展新生态,实施建链强链补链延链工程,推动产业链式集群规模化发展。

二是着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智能制造主攻方向,持续推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快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步伐,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动园区和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节能技术改造,循环化改造。深化制造与服务协同发展,大力发展和推广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含各功能区管委会,下同)〕

4.实施重点突破攻坚行动,加快工业经济跨越赶超发展。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优势,加快突破一批重点产业领域,集中攻坚影响力、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着力突破信息技术创新、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卫星导航、新能源汽车、激光装备、医疗器械、不锈钢、防疫物资等17条重点产业链,实现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培育5000亿级产业集群2个,2000亿级产业集群2个以上。

一是集中攻坚中国算谷,提升数字产业生态,打造全球算力、数据、智慧产业高地,到2022年,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提升至5000亿级。

二是集中攻坚中国氢谷,依托山东重工百万整车整机绿色智造产业园项目,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到2022年,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规模提升至5000亿级。三是集中攻坚精品钢与先进材料,加快推进钢铁“特精高”产品开发,推进特种功能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等先进材料工程化和商业化应用,到2022年,精品钢与先进材料产业规模提升至2000亿级。四是集中攻坚生物医药产业,积极推进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生命科学城建设,放大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效应,到2022年,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规模提升至2000亿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四、政策措施

5.树牢工业强市的鲜明导向。

一是始终保持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的定力,坚定不移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把工业作为城市能级的战略支撑和产业能级提升的主攻方向。

二是强化战略规划引领,立足黄河流域中心城市发展定位和省会经济圈协同发展,高标准高水平编制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规划,提升省会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在山东半岛城市群的龙头作用,引领和带动黄河流域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考核导向,按照工业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目标导向,将工业增速及占比、工业及技改投资增速及占比、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加大空间要素保障力度。

一是强化工业发展空间保障,划定不低于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30%的工业用地保障红线。加强工业用地(包括物流仓储,不包括采矿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每年新出让的工业用地(含新型产业用地)占年度出让土地的比例不低于30%。存量工业用地确需改变用途的,按照“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确保全市工业用地总量不减少。

二是深化“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优化标准厂房、新型产业发展用地政策,鼓励存量工业用地转新型产业发展用地。每年盘活的低效用地,优先支持工业发展,支持重点产业项目用地。

三是加大市域产业统筹力度,完善产业空间布局优化调整机制,加快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开发区各项改革任务,进一步整合提升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功能,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载体支撑。突出园区核心载体作用,集聚优势资源,打造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

7.加大投资支持力度。更大力度推进存量崛起,在深入实施《济南市工业投资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基础上,建立工业投资同步奖补机制,加大工业和技术改造普惠性奖补支持力度,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贴“零门槛”申报,对普通技改项目给予实际设备投资额10%的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整生产线、整车间和整工厂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分别给予设备投资(含软件)12%、15%和20%的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更大力度推进增量激活,加大工业项目谋划招引力度,突出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招商,加大对工业等实体经济项目支持和考核的力度。到2022年,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在2019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工业投资占比提高到25%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

8.加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保障力度。推进流程再造改革,在获得电力、信贷、用地用水用气等方面再推出一批新流程。进一步优化“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模式,加快项目落地进度。实施“标准地”供地改革,加强土地储备市级统筹,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建立指标调剂机制,开展用能权、排污权、用水权交易试点,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和园区开展绿色化改造,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集聚区),对经市级以上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国网济南供电公司、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9.加大市场主体培育支持力度。建立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梯度培育库,加大常态化上规入库服务企业力度,强化政策集成,加大支持力度。在落实《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19〕1号)首次突破奖励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台阶,每新上一个百亿元台阶奖励200万元,每新上一个10亿元台阶奖励50万元。完善“一业一策”“一企一策”支持和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0.加大创新驱动激励力度。强化企业自主创新激励力度,加大各类产投基金和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支持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支持重大产业和关键技术突破创新。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和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引进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基地,支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共性技术平台、算力数据平台、检测检验平台、适配验证平台建设。支持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新获批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新获批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到2022年,全市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1000家。对经市推荐的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企业(第一完成单位),参照国家、省奖励政策,给予配套奖励。健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打造济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6+N”平台,到2022年,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40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11.加大品质标准提升激励力度。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强市”战略,鼓励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到2022年,制定国际、国外先进标准达到40项,制定国家标准达到2200项;行业标准达到3000项;地方标准达到3750项。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对知识产权托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给予激励资助。提升制造业和数字经济企业商标品牌培育、保护、运用意识和能力,到2022年,全市高端品牌培育企业总数保持全省前列。鼓励济南产品在地应用,建立完善供需平台,建设“济南工业大数据平台”,定期遴选发布《济南优势工业产品目录》,加强产销衔接力度,加大首购首用新产品新技术的扶持力度,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完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奖励政策。支持制造业企业和优质电商平台联动提质,积极发展在线新经济。(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12.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落实国家增值税改革措施。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促进稳岗就业。加快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对高新技术、高端制造业、集成电路、新材料、工业互联网、超算、数据中心等高端前沿产业,可不受电压等级和用电量限制。适时延长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期限,对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实施差异化电价补贴政策,在落实国家统一降电价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加大财政资金对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基建支持力度。抓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加大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完善企业减负降本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13.加大金融支持服务力度

一是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深入推动产业和金融合作,对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建立企业“白名单”制度,为落实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符合制造业和新经济特点的信贷管理办法和金融产品体系,鼓励发展产业链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降低产业链整体融资成本。鼓励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支持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业务,通过“以租代购”、分期偿还等方式,推动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和智能升级。

三是持续提升“五位一体”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加大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服务力度,拓展政策性担保服务范围和能力,深化拓展提升数字金融“一贷通”数据汇聚共享能力,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下降。(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4.加强人才引育保障力度。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对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领军人才及团队、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力度。建立领军人才持续稳定支持机制。支持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建设,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在产业、人员集聚的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在产业集聚区、重大创新功能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园区内及周边交通便利地区,鼓励配套建设人才公寓、政策性租赁住房。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标准厂房或新型产业发展用地政策建设职工集体宿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政府)

15.加大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力度。

一是持续完善服务企业常态长效机制。支持“济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提升功能水平,推进与涉企职能部门各类平台的互联互通,打造企业版“12345”,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为企业提供集中统一高效的实时服务。

二是加大各类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和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是强化企业家队伍建设,实施“树名企、创名牌、育名家”三名工程,打造“工信名家讲堂”品牌,加大企业家培训力度,多层次多领域激发企业家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让名企名牌名家领跑城市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16.营造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健全完善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制度,把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创新权益、经营自主权作为重点,严厉查处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营造法治、透明、公平的政策环境,持续完善精准支持政策,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加快推进“五减”改革,力推清单之外无证明,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涉企事项全部容缺受理。建立企业家容错机制,鼓励创业创新、做强做大。(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

五、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建立市级领导分包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机制,成立济南市工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各区县(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和各区县、各部门、行业协会间协调,建立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和监督考评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党委和政府)

18.加强财政资金精准支持。贯彻落实国家、省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每年设立不低于20亿元的工业发展扶持资金,优化完善市级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集中投入、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提高精准性和及时性。对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的区县实施市级财政专项激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政府)

19.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制造文化,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广泛宣传坚守实业、创造辉煌的优秀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让从事制造业的企业家和劳动者感到光荣,让从事制造成为受人尊重的好职业,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崇尚实体经济、崇尚创新、支持制造业的浓厚氛围。定期召开工业强市大会,建立完善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激励机制,大力进行褒奖,凝聚全社会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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